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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美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全解析

时间: 05-07

清华美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全解析

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背景与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统筹部署,结合特殊时期疫情防控要求与高校人才选拔实际需求,清华美术学院对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以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同时兼顾专业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与此前公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存在差异,均以本次调整方案为准。

三大专业考试流程与资格审核要点

一、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初选规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注意,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将以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各省份将分别划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统考成绩入围分数线,按省排名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初选结果计划于原报名系统内公示(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通过初选的考生可登录系统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作为后续考试的重要凭证。

未通过初选的考生无需担心,报名费用将按原支付路径全额退还。需要提醒的是,初选结果仅作为专业考试资格的依据,不影响考生后续其他院校的报考选择。

二、艺术史论专业资格审核机制

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不同,艺术史论专业不组织初选环节。已报名考生需通过院校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证明、基础素养材料等。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该专业志愿,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同样会收到报名费用退回。

三、专业考试组织与防疫要求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将安排在高考结束后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规则将通过清华美院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同步发布。考生需凭《专业考试准考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为确保考试公平,考场将采取多重防作弊措施:考生需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条形码;考试全程使用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身份;同时进行考场摄像记录。评卷环节所有试卷将密封处理,分专业、科目进行多轮交叉评判,校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保障评分过程的公正性。

特别强调,考生需严格遵守考点及院校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成绩认定与专业合格证发放标准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将获得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线划定采用分省策略: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分别划定北京市及其他省份两条合格线,各专业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若省份有特殊规定则按当地文件执行)。

为鼓励专业特长突出的考生,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排名前3名的考生可获得5分加分(可累计,不超过科目满分值),加分将计入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公告。

志愿填报与录取核心规则

一、志愿填报基本要求

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语语种不限)。获得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需在志愿填报时选择与合格证注明一致的专业;艺术史论专业考生需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考生。

特别提示,三类专业均属艺术类招生范畴,考生需按所在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文件要求,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对应的批次。

二、高考科目与成绩折算规则

艺术史论专业考生需注意,高考科目需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高考改革省份除外)。其中江苏考生要求5门必修科目全合格,选测科目需1门为历史;浙江、上海等6省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包含历史。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考生高考科目按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江苏考生需7门必修科目全合格。

院校调档时,对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的政策性加分,将按清华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身体健康检查则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的规定办理。

三、分专业录取实施细则

设计学类录取综合考虑高考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其中语文、外语单科需达到院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150分制下分别不低于90分)。若单科成绩未达线但分差不超过5分,将按每差1分扣5分(750分制)的规则调整文化课成绩后参与排序,最多扣50分。最终综合成绩达标者方可录取。

美术学类单科要求为语文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分差处理规则与设计学类一致。综合成绩计算时,将文理科统一划线,按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

录取名额分配方面,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在北京地区的录取人数分别占全国计划的15%(26人、8人),其他省份占85%(144人、47人),且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北京地区上限(设计学类26人/省、美术学类8人/省),超额省份将单独划定录取线。艺术史论专业全国统一录取,单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额省份同样单独划线。

专业志愿录取时,优先满足志愿,未录取者依次在第二、第三志愿中排序;三志愿均未录且服从调配的考生,将在本专业内调剂;不服从调配者不予录取。特别说明,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为准。

特殊政策与入学注意事项

针对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清华美院设立“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政策:高考志愿报考且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前10、美术学类前3的考生,若当年文化课未达录取线,可申请保留专业课成绩,次年报考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统考),成绩沿用前一年数据。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当年9月向美院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生入学需按《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后3个月内将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此外,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院实行推免硕士、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制度;学生需自行承担学习用具材料费用,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并按规定缴费;正式学籍学生可享受国家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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