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参加一级建造师全科考试(即报考全部4个科目),需同时满足法律遵守与具体学历、工作年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需特别注意,这里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常见专业,具体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此外,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当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读期间的实习或兼职经历不计入有效工作年限。
部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仅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具体需满足两个前提:
1. 已满足前文“全科报考”的基本条件;
2.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免考资格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科目减免政策。
对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通过考核认定(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证书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这一政策主要面向希望拓展执业范围的考生,例如已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的人员,可增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其他专业。
增报专业考试仅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需注意,增报专业的报名条件与原证书取得方式无关,只要已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可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香港、澳门居民可参照内地考生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但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居民的工作年限计算方式与内地考生一致,同样以考试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且全日制学历在读期间经历不计入有效年限。
Q:非工程类专业能否报考?
目前政策要求必须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非相关专业暂不具备报考资格。若学历专业不符,可通过成人教育等方式修读相关专业后再报考。
Q:工作证明需要哪些内容?
工作证明需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岗位(需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单位盖章及联系方式,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作为辅助证明。
Q:免考人员成绩有效期如何计算?
免考2科的考生,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2科;全科考生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科;增报专业考生只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