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优化海南省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高校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省教育厅依据《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政策文件,结合本省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组织制定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及相关高校正式印发该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加速,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和招生公平性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国务院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海南省作为全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需在国家政策框架下探索符合本省实际的招生改革路径。
在此背景下,《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先后出台,为本次录取方式改革提供了直接政策依据。《实施办法》的制定,既是落实国家顶层设计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本省教育发展需求、提升高校招生工作效能的重要实践。
《实施办法》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总体目标,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具体涵盖以下重点内容:
为确保《实施办法》顺利落地实施,省教育厅对各相关单位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配套落实方案,加强对所属中学的政策宣传与指导,确保师生、家长全面了解改革内容及变化。同时,要协同考试机构做好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招生录取各环节平稳运行。
**省考试局**应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数据管理与服务功能,为多元录取模式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关键数据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各有关高校**需依据《实施办法》修订本校招生章程,明确录取规则、专业选考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要加强招生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培训,提升招生工作专业化水平。同时,需通过官方网站、招生咨询会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厅直属中学**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改革后的升学路径,合理规划学业发展。要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为高校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本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是海南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深远意义。通过建立多元录取体系,既能更好地满足高校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选拔需求,也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展示自身优势的机会,助力学生个性化成长。
省教育厅表示,将持续跟踪《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改革成果惠及更多考生。未来,还将结合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本省实际需求,进一步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新路径,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