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开学筹备指导文件,不同学段的开学时间实行分阶段推进策略。其中,高三年级与初三年级作为升学关键阶段,率先启动开学准备,明确按4月7日返校标准落实各项措施;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及中等职业学校则定于4月13日为开学基准日;小学各年级考虑到低龄学生的防护特殊性,统一安排在4月20日开展复课准备;幼儿园开学时间设置缓冲期,不早于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与园所防护条件自主确定。
针对高校及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等特殊教育主体,文件特别说明其开学时间将综合疫情发展态势研判,经省委、省批准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在此之前,各类学校需持续推进线上教育教学,确保教学进度衔接有序。
所有筹备工作以师生生命健康为最高准则,严格执行"三不开学"标准——验收不通过不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不开学、应急处置措施未落实不开学。通过全流程风险排查,全力保障校园"一方净土"目标,切实筑牢师生安全防线。
中小学(含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由各市县统筹部署、检查验收;中职学校则区分管理权限,省属院校由省教育厅、人社厅等主管部门负责,市县属院校继续由属地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细化分工、明确到人,确保筹备任务逐项落地。
各市县及相关部门需以预定开学时间为节点,倒排工期制定任务清单。严格参照教育部与省教育厅发布的防控指南,分学段、分场景落实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调配等具体措施,确保复课进程平稳可控。
为保障复课后校园安全,文件从机制建设、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等维度提出系统要求:
各市县需成立由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开学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区域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统筹协调防疫物资调配、交通保障、周边环境整治等关键环节,为学校复课提供全方位支持。
要求各主体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同步建立涵盖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环境消杀、封闭管理等十大领域的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师生动态摸排与信息报告制度、晨午晚测温登记制度、校园消杀检查制度、分散就餐制度等,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防控无死角。
各校需全面排查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员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与旅居史,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重点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环境彻底消杀、隔离室规范设置、防疫物资专管等措施,同时加强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常规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卫健部门将派专业人员驻校指导,提升防控专业性。
各市县、学校需及时向家长、学生通报筹备进展,通过官方渠道解答关切问题,缓解焦虑情绪。同时建立"四不两直"督查机制,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跟踪问效。省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复课在即,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孩子健康监测,如实申报行程信息;帮助孩子调整作息,提前适应校园节奏。学生需掌握基本防护技能,如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部卫生等。学校将通过主题班会、健康讲座等形式,加强复课后的心理疏导与防疫知识普及,共同营造安全、安心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