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需进行综合评审。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一般随之诞生。但由于专业物业管理人才奇缺,导致物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冲突不时发生。近年来,物业管理已成为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仍未得到解决弊端,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管理的秩序混乱,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物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欠缺。
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条例,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
课程名称 |
主要内容 |
|
客户管理服务 |
一、日常客户服务; 二、收费服务; 三、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
|
方案制订 |
一、物业接管验收与撤管; 二、物业管理费用; 三、房屋租赁服务; 四、物业管理方案拟订; 五、资金管理。 |
|
物业维护管理服务 |
一、房屋建筑维护管理; 二、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三、维护指导与维护预算。 |
|
环境管理服务 |
一、安全服务; 二、环境保洁与绿化; |
|
综合服务 |
一、经营服务项目市场预测基本知识; 二、经营服务项目的要求及标准。 |
|
管理与 培训 |
一、培训方法与考核基本知识; 二、物业管理市场开发; 三、培训与指导。 |
|
总复习 |
一、理论技能模拟考试; 二、课程总体回顾与总复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