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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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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 沈阳丙辛教育

教学点: 1 个

已关注: 1 人

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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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百汇教育开设了教师资格证培训班,授课,教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强大有保障,精细模块分工教学,注重内容和质量,注重学练结合,让学员快速吸收,课程覆盖重点考点,助学员轻松备考。
课程特色

  OAO全程系列
  线上打基础,线下重巩固阶梯式教学,全方位提高
  基础巩固系列
  夯实基础考点梳理讲练结合整合框架
  刷题提高系列
  以题带点讲练结合强化巩固方法点拨
  冲刺模拟系列
  技巧提升精华锤炼查缺补漏考前预测


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6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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