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地,保障考试招生公平性与科学性,海南省教育部门依据《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琼府〔2018〕25号)文件精神,针对原有标准分转换机制展开深入调研,结合实际需求进行优化调整,最终形成现行的《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为根本导向,融合现代教育测量理论与统计学原理,通过优化标准分赋分方式,确保转换结果既能真实反映考生水平差异,又能为高校提供精准的选拔依据。
办法覆盖两类考生群体: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以及参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具体涉及三类成绩转换:
转换后的成绩以单科标准分与综合分形式发布,其中综合分是高校择优录取的核心依据。需特别说明的是,为保障数据公平性,原始分将不对外公布,也不提供原始分查询服务。
转换方法严格遵循教育测量理论与统计学规律,既贴合海南考试招生实际需求,又能有效支撑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同时引导学生理性规划学业与专业志愿。
转换程序与公式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确保转换前后考生成绩排序不变,同时兼顾各学科权重地位,强化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
采用"多人多次操作+交叉比对+反复校验"的三重保障机制,从基础数据采集到最终分数转换,全程严控误差,确保转换结果零失误。
对服务器实行多人分段密钥管理,参与数据管理与分数转换的工作人员需满足"无直系亲属当年参考"条件,并签署安全保密责任书,全面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单科标准分涵盖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与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其转换基于标准正态分布常模量表,采用公式Ti=180+30×Zi,对应分数区间为[60,300],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
这程通过统计学方法将原始分转换为具有可比性的标准分,有效消除不同科目难度差异对成绩的影响。
综合分是统考科目与选考科目标准分按权重加权后的转换结果,采用公式Ti=500+100×Zi,对应分数区间为[100,900]。具体转换分为四大步骤: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权重各为1.5,其他选考科目权重为1,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
t=1.5×Tyw + 1.5×Tsx + 1.5×Tyy + Tx1 + Tx2 + Tx3
(注:Tyw、Tsx、Tyy分别代表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标准分;Tx1-Tx3为选考科目单科标准分)
与单科转换逻辑一致:将全体考生的合成总分t从高到低排序→计算每个合成总分ti对应的百分等级Ri→通过《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综合分)-分数区间[100,900]》转换为最终综合标准分Ti。
以某考生为例:假设其语文、数学、英语标准分均为200,选考科目标准分分别为180、190、210,则合成总分为1.5×200×3 + 180+190+210=900+580=1480。通过排序与百分等级计算后,可得出最终综合分。
本办法由海南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具体实施工作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落实。自公布之日起,原标准分转换办法同时废止。关于办法的具体条款解读与执行细节,由省教育厅承担最终解释权。
对于考生及家长而言,理解标准分转换机制有助于更清晰地把握成绩定位,合理规划志愿填报。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结合自身各科成绩分布,科学评估综合竞争力。